課程整合:路徑對策之選擇
作者:楊永厚 郭夏苗
發布時間:2016-09-14 11:42:01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課程評價在課程改革中起著導向與質量監控的重要作用,是課程改革成功的關鍵環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指出,要“建立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要“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要“建立促進課程不斷發展的評價體系”。[19]發展性課程評價積極倡導評價主體互動化、評價內容多元化、評價過程動態化的科學理念,它具有反饋調節、展示激勵、反思總結、記錄成長、積極導向等重要功能。基礎課程改革實施以來,國家一直在大力研究探索構建以促進學生發展、促進教師發展、促進學校發展為主體的發展性課程評價體系,且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市、縣、學校層面實施實踐的情況不盡如人意,與預設目標差距較大,問題、矛盾、困難較多,不少區域、學校的課程評價工作還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口頭上,依然是應試教育的評價標準唱主角、演大戲。因此,面對深化課程改革的新任務和推進實施課程整合的新要求,必須真正落實發展性課程評價。建議省、市級的教育主管部門、教科研部門,盡快依照國家有關課程改革文件中關于課程評價的剛性規定,結合深化課程改革、課程整合的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研究制訂適合本地區的課程評價體系及辦法,以引導、促進區域深化課程改革和課程整合工作科學、規范、有序、有效地實施。中小學亦應結合教育質量綠色評價對現有的教師、學生評價指標體系、實施辦法等進行改進完善,真正發揮評價的功能。教育部《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中提出,要“健全激勵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課程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20]激勵、獎勵是推動教育工作、課改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調動各級領導、教科研人員、廣大教師積極性的重要措施。教育部對首屆教育教學成果實施重獎在國內教育界引起強烈反響,深受歡迎。然而,目前在不少地區并未建立起對教育教學成果及改革創新集體、個人獎勵的機制,一些部門每每以適應“新常態”為借口,取消了原有的獎勵,或以經費緊缺為借口,降低原來的獎勵標準,影響了教師、教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學術機構、團體、教科研部門以課程改革成果評選、課題申報立項、成果推廣、經驗交流等為名,借機亂收費,基層領導、教師意見很大。對此,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科研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轉變職能、減政放權及實施權力清單的規定,明確職責,切實改進作風,加強對有關屬級團體的有效管理。盡快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劃撥專項資金,并鼓勵支持學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及成果的獎勵制度。對在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中取得顯著成績、優秀成果的集體和個人進行重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