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領域的供給側改革,另一方面是豐富教育供給結構問題,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元、可選擇的教育資源、教育環境和教育服務模式的新供給側結構,替代和打破原有單一的培養模式、統一的課程資源、僵化的考試評價供給結構。因為教育最核心的質量不是擅長“加工”而是善于“發現”,發現每一個孩子的稟賦,并進一步保護、支持其成長,這是教育應有的屬性。這就具體落實在諸如教育領域的“學區制下的區域教育供給”替代和優化“單一學校教育供給”,“9年、12年一貫制和普及高中教育”替代和優化“對學生分段加工層層選拔”,“考試科目自主選擇”替代和優化“文理分科統一科目的考試”,“面向學生的課程設置和拓展資源的社會實踐”替代和優化“統一開設的課程和程式化的社會實踐”,“管辦評分離的教育治理”替代和優化“職責不清的教育管理”,“高精尖創新中心和鼓勵學生自主創業”替代和優化“僵化管理科研項目和計劃分配”,“普職高的貫通培養”替代和優化“規定分配職普比例”等等一系列改革的著力點上。只有教育的供給側實現豐富多元可選擇,才是對學生和人民群眾需求的最大尊重,才有可能不再用規定、紀律和號召去“引導”需求,良好的教育生態才能夠真正實現綠色、協調、持續,改革的成果才真正能夠讓人民群眾樂于分享,而不是“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