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關于鄉村教育與師資問題的提案
作者:汪 暉
發布時間:2016-09-14 11:24:19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另一方面,建立城鎮教師向鄉村流動的常態化機制。本報告從《計劃》中歸納出三條流動機制。第一,落實“縣管校聘”制度,并作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制度保障,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第二,鼓勵有志青年投身鄉村教育事業,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以及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第三,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