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趨勢及存在問題探析
發布時間:2015-11-26 16:39:45
早期心理危機干預目標是為危機個體提供一些措施和方法,幫助個體順利度過危機,恢復心理平衡,預防和緩解由心理創傷而帶來的各種消極后果。Lazear E(2002)提出心理危機干預則是在發生嚴重突發事件或創傷性事件后采取的迅速、及時的心理干預,通過告知當事人運用合適的方法處理應激事件,并采取支持性治療幫助個體度過危機,恢復正常的適應水平,防止或減輕未來心理創傷的影響。[3]王建國(2007)提出,危機干預是一種短期的幫助過程,它的目的是隨時對那些經歷個人危機,處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將要發生危險的人提供支持和幫助,使之恢復心理平衡。[4]正因為此,有研究者提出早期的心理危機干預目標只是建立在心理病理學基礎上的對危機干預的理解,雖然對于消除或減輕危機帶來的心理創傷,恢復個體的正常社會適應功能是非常必要的,然而卻忽略了個體經歷危機后獲得成長的可能,否定了危機對于促進個體心理成長的積極作用,只注重短期目標,強調既得效果,而忽略了長遠目標,忽視了長期效果。積極心理學的興起推動了我國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目標逐漸從幫助個體順利渡過危機轉變到促進個體心理成長,越來越多地關注并強調心理危機干預對于個體成長的積極性。朱美燕(2013)提出心理危機干預不僅幫助個體順利渡過心理危機、維護學生身心健康,更關注學生人格發展完善、生命價值重構和人生意義追尋。心理危機干預是一個塑造人、發展人、完善人、創造人和生成人的過程。通過心理援助,實現當事人心理自助,是危機干預的最終目標。[5]常秀芹等(2014)提出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積極目標在于個體的創傷后成長。[6]心理危機干預目標的轉變從根本上利于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長效性和實效性的發揮,然而此目標的實現也意味著實際工作中投入量的增加,高校在實際進行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時可能只關注是否順利渡過危機狀態,將危機的負面影響消除到最小,再加之各種資源的有限性,以至于發掘危機對于學生成長的積極性,實現學生人格發展、生命價值重構和人生意義追尋的目標卻不得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