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的演進過程中,雅文化(或稱精英文化)與俗文化(或稱大眾文化)從來都是相互對抗中慢慢吸收對方的合理因素。唐詩、宋詞、元曲都是最先在俗文化中生根萌芽,“各種形式都源于民歌”[14]的文學見解是有道理的。封建文化中的知識分子中的開明人士也有注意到這種現象的,但他們只是出于對文學的自覺追求,并且都是以精英文學家自居的,沒有人不愿意自己的作品成為傳之后世的經典之作。白居易倒是明確提倡過以俗白為主要特色的“諷喻詩”[15],但流傳廣泛的卻是他所看輕的格律詩和《長恨歌》《琵琶行》等感傷詩。因此,至清末,中國古典文學終于走到了盡頭。如果沒有異質于傳統文化的思想的滲入,中國文學便不會有新的出路。黃宗羲、顧炎武、魏源、龔自珍等人都作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但限于自身的文化性格,未能真正沖破雅文化一統天下的僵化格局。“五四”新文化運動,自覺使用國外新思想,自覺運用白話文,開始了俗文化向雅文化的自覺挑戰,中國文學自此而面目煥然一新。但“五四”新文化運動所倡導的新文藝(大眾文化)卻還都是由精英知識分子以一種俯視的文化態度來進行的,這必然地導致了后來的古文復辟,甚至于連新文化運動的主將胡適也大倡“整理國故”。基于這種歷史現狀,文藝大眾化是必須在改變了文化人(精英知識分子)的文化心態后才能真正進行。大眾文化是要“在廣大庶民中進行著五四運動以后僅在少數知識分子中完成的現代思想沖擊”,在“千千萬萬與高級文化無緣的人群中,起著啟蒙作用。”[9]毛澤東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才提倡知識分子“要和工農兵大眾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只有先做群眾的學生才能作群眾的先生”[3]。因此,毛澤東《講話》才從真正意義上打通了文藝大眾化的大門,文藝大眾化也才有可能真正取得實效,中國文學也才自此表現出了與兩千年文化傳統本質不同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