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認為法律代表社會的共同利益,因此要“興公利”,實行“不別親疏,不殊貴賤”的法治?!岸Y”代表貴族的一己私利?!肮焙汀八健?“法”和“禮”猶如“善”與“惡”,它們都是相互對立的。實行“禮治”的結果是“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主上雖卑,人臣尊矣;國地雖削,私家富矣……公民少而私人眾矣?!?《韓非子·五蠹》)法家主張立法尚公,要求君主廢除有損于國家利益的私欲,從新興地主階級的整體利益出發來制定法律。君主不以私心牽累自己,不以自身好惡來治理國家,遵循以法治國的方針,依靠法術治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