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指 南
發(fā)布時間:2015-11-19 16:40:30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會議指出,教育部等四部委今年7月印發(fā)的《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核心內容有五方面:一是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yè)后,繼續(xù)攻讀學位期間發(fā)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xù)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貼息。二是將貸款最長期限延長至20年。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最長期限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最長14年,現(xiàn)將兩者統(tǒng)一調整為20年。三是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還本寬限期內學生僅需支付利息,無需償還本金。四是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各高校要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救助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和變故、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yè)借款學生。五是及時足額安排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各級財政部門和高校要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安排應承擔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