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性的呼喚》這部小說中,杰克·倫敦以一只狗——巴克來展開故事敘述,他本來在米勒法官家過著優(yōu)越的生活,和法官的兒子們一同游泳,一塊兒去打獵;陪伴著法官的兩個女兒在晨曦中或清晨時散步;在寒冷的夜晚,他躺在法官的腳邊,陪他坐在火爐邊……他和這一家人共同生活,一起旅行,儼然成了家里的一員,是他們最忠誠的伙伴和朋友。后來園丁的幫工曼紐爾背信棄義,把它賣給郵局,后來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運送郵件的雪橇。在這段描述中,巴克被當作商品和賺錢的工具,他“心中充滿著憤怒和受傷的自尊”,憤怒地咆哮,把那個男人的手咬得血跡斑斑。他認為“他們都是些相貌丑惡的生物” 。被殘暴的主人哈爾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時,約翰·桑頓救了他,在桑頓的精心護理下巴克慢慢恢復(fù)了健康,由此他們之間產(chǎn)生了真摯的感情,這個男人“救了他的性命……關(guān)心的是他的幸福,仿佛狗是他的孩子一般,他情不自禁才這么做的”。巴克愛憎分明,知恩圖報,兩次不顧生命危險救了桑頓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過程中,桑頓被印第安人殺死,他只能又獨自在大自然中漫游。杰克·倫敦從情感聯(lián)系和倫理思考中來思考人與動物的關(guān)系,希望喚起人們對人類與動物的關(guān)系思考,反思人類自己的行為和倫理道德準則,進而對人類的倫理道德進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