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否科學、規范,關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關系到高校的和諧、穩定。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應從規范管理、科學認定、有效監督等方面優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即建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度,重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建設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

【關鍵詞】高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認定工作

基金項目:本文系教育部重點課題“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過程管理研究”(課題批準號:DIA080336,教科規辦函[2008]011號)階段成果。教育部、財政部課題“國家獎助學金制度創新與實施方案優化研究”(財教便函[2008]201號、教財司預函[2008]218號)階段成果。

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但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套科學有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制度,致使認定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不少問題,如認定程序不規范,量化標準存爭議,認定方法不科學,界定過程缺乏監督,受助學生社會責任感缺失等問題。[1]甚至,部分高校依舊是“學生報—老師定—學校批”的班主任或輔導員主觀判定模式。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資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礎。認定工作是否規范、科學,直接關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關系到高校的和諧、穩定。因此,優化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高校資助管理工作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度

開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度是保障。目前,高校主要根據生源地開具的貧困證明和學生提交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了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和認定家庭經濟學生困難程度。由于認定制度滯后,造成主客體錯位、真偽信息難辨、違法違規難糾,成為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根本原因[3]。

1.理順關系,構筑認定工作共同體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直接涉及到政府、高校、學生三方。其中,在多元大學生資助制度體系中,政府資助占據核心地位并發揮著其他資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4]政府作為制度的制定者,是認定工作的管理主體;高校作為政策的實施者,是認定工作的實施主體;學生作為認定工作制度的受益者,是認定工作的受眾主體。如何理順政府和高校兩個主體的關系,共同做好認定工作,形成管理合力,是事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效益的大事。政府作為認定工作制度的制定者,應負責好政策決策、實施指導、過程監督、效果評估等職責。高校作為認定工作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實施學生認定事宜,做好政策宣傳,開展自評,接受監督、評估。學生作為認定工作的受眾主體,應誠信地提供家庭經濟困難信息,服從認定,反饋效果,樹立感恩意識。

2.明確職責,建立認定工作制度

政府和高校應相互協調、互擔責任、共同做好認定工作的各個環節,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量化、固化、制度化,從而使工作程序有據可依,使認定結果公平合理。具體包括以下四點:

首先,國家應在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政策中明確各級認定工作管理部門的職責,上級認定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評估下級認定工作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對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認定工作單位及個人實施懲戒。國家應建立全國學生動態信息庫,要求相關部門及時錄入學生家庭經濟變動情況、學習經歷、獎懲情況等,方便各級認定工作管理部門利用。

其次,地方認定工作管理機構應是學生家庭經濟信息的準確提供者,負責提供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報告,包括學生家庭經濟類型、學生家庭成員狀況、主要收入來源及數額,以及學生家庭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難,以便為各部門提供準確信息。地方認定工作管理機構應對其出具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再次,高校具體負責本校全體申請貧困認定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高校根據地方認定工作管理機構提供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報告,結合學生在校基本情況,構建適合本校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評價體系,將本校學生經濟困難程度量化,根據量化結果有效實施資助。

最后,學生負責向地方認定工作管理機構提供準確家庭信息,及時維護個人信息系統。對于提供虛假家庭信息以騙取受助行為的學生,停止資助,并將違約行為記入個人征信系統。

重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

當前,我國高校進行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有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績。根據資料分析,高校進行貧困認定的指標主要包括四種:一是學生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標,以學生家庭人均年收入情況作為衡量學生困難與否的主要指標;二是學生月均可支配收入指標,以學生每月獲得的可支配收入情況作為衡量學生困難與否的重要指標;三是學生在校消費狀況指標,以學生在校是否擁有手機、電腦,是否穿著名牌服裝,是否吸煙、喝酒等作為衡量學生困難與否的輔助指標;四是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原因指標,以學生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家庭所在地經濟狀況等作為學生困難原因的認定指標。[5]但由于標準不統一,方法不固定,信息不全面,高校出現了爭貧困、假貧困等現象,違背了認定工作的初衷。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應該綜合運用以上幾種指標,從家庭、學校、學生等方面,綜合認定學生經濟困難程度(圖2)。首先,學生家庭所在地區、學生家庭經濟類型、學生家庭成員狀況、學生家庭其他特殊困難等學生家庭情況是影響學生經濟困難程度的主要指標;其次,學生自身情況,如是否孤殘、是否烈屬、是否單親,應是衡量學生經濟困難程度的重要指標。同時,為了實現公平資助與效率資助的有機統一,還需要考慮學生在校表現,如消費情況、違紀情況、已受助情況;最后,學校學費、住宿費的高低也直接影響著學生的經濟困難程度。另外,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資助力度。因此,我們還應將學雜費等固定支出和專業類型等因素作為衡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的輔助指標。

根據以上分析,結合工作實踐,本文運用專家會議討論的方法,重構了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體系,包括學生情況、家庭情況、學校情況和其他情況等4個一級指標,11個二級指標,28個三級指標,并對每個三級指標設主要觀測點,見表1。其中,學生情況包括是否孤殘、是否烈屬、是否單親、學習情況、其他情況(如受助、消費、違紀等情況)等5個二級指標;家庭情況包括家庭所在地區、家庭經濟類型、家庭成員情況、家庭其他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家庭成員重病等)等4個二級指標,學校情況包括學雜費標準、專業類型等2個二級指標。具體操作時,可運用專家調查法等,確定每個觀測點的權重,從而將學生經濟困難情況進行量化,準確計量學生困難程度,以便科學資助。

建設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

目前,部分專家學者和管理部門嘗試了學生工作的信息化研究。但是,絕大多數僅僅實現在線簡單查詢功能,沒有真正實現信息化管理和無紙化辦公。因此,建立更為科學化、合理化、動態化、信息化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為高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者提供數據支持,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調查、認定、跟蹤、資助及管理等工作效率,十分迫切。

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一方面要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自身情況、家庭狀況等轉化為客觀量化數據,通過信息系統后臺數據庫計算,我們可以簡潔明了地查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程度信息,從而真正實現“應助盡助”的學生資助工作目標。另一方面,要有助于上級管理部門查詢、審核、監督、評估,要避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復調查,充分保障貧困生自尊心、自信心,促進貧困生健康、全面發展。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集錄入、查詢、審核、統計、導出等功能于一體,集成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學生學業表現、學生綜合素質、申請審批等數據模塊。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數據模塊由學生本人負責數據錄入,地方政府負責審核;學生學業表現數據模塊由高校教師負責數據錄入,高校教務管理部門審核;學生綜合素質數據模塊由高校院系輔導員負責數據錄入,高校學工部門審核;申請審批數據模塊由資助管理部門發布通知公告,學生自主申請,信息系統按照預置量化模型自動提取相關數據并計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程度或學生綜合量化測評,確定優先獎助順序。

圖3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信息系統

參考文獻:

[1]何飛.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132-134.

[2]楊曉慧.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模式的思考與實踐[J].思想理論教育,2009,(11):79-82.

[3]白華.從二元組合到三維一體——高校貧困生認定的新視角[J].社會科學家,2012,183(7):115-118.

[4]徐國興.在效率與公平之間——大學生資助體系中政府定位的中日比較[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31.

[5]桂富強.高校貧困生發展性資助理念及管理體系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