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5個方面。新政策明確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的5個程序——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材料使用。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學校要進行公示,相關教師要簽字確認。為保障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平公正,每個省份都要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化平臺,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置于省內百姓監督之下。綜合素質評價對于學生本人而言,可以自我反思,明確努力方向;對于高校招生來說,通過專業人員參與評議,可以作為錄取學生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