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學視域下的《紅樓夢》翻譯批評標準研究
作者:陜西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基礎課部 陜西西安 王 莉
發布時間:2014-06-24 10:32:01
【摘 要】本文所討論的問題建立在呂俊教授的《翻譯批評學引論》一書的基礎上,反思翻譯批評研究的本體,分析當前翻譯批評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以價值學評價體系為基礎的具體的具有操作性的翻譯批評標準。結合《紅樓夢》兩個英譯本的對比分析,指出該標準的優越性。
【關鍵詞】翻譯批評 翻譯批評的標準 價值 評價體系 《紅樓夢》
季羨林曾指出:“翻譯事業要發展,要健康地發展,真正起到促進中華文明發展的作用,就不能沒有翻譯批評。”(許鈞,224)翻譯批評在翻譯研究中的地位由此可見一斑。對于翻譯批評的研究,包括翻譯批評的本質、價值與功能、類型、翻譯批評標準的主體、批評原則以及翻譯批評的標準,這些方面的研究,基本上都有了共識,除了翻譯批評的標準問題。
翻譯批評的標準以傳統的語文學為導向,到以等值、對等為標志的一維結構主義,再到以否定、改寫為代表的解構主義多元體系,其標準表現出了很強的不確定性,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是由于很多翻譯批評標準的確立均基于某種翻譯理論。隨著翻譯理論的“失勢”,與之相對應的翻譯批評標準也變得不再“流行”,那么我們不盡要想,是否是我們評判的基準找錯了,因為翻譯理論討論更多的是如何翻譯?怎樣翻譯出“好的”譯本?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翻譯批評的標準問題。
翻譯批評與翻譯批評學
翻譯批評可以大致分為兩個層次:理論批評和實踐批評。無論是哪種層次上的批評,都需要一個標準,一個尺度。建立一個客觀的評價標準體系對于整個人文學科發展及批評研究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討論的是翻譯實踐批評,即以譯本為評價客體的翻譯批評活動。
呂俊教授在《翻譯批評學引論》一書中首次區分了翻譯批評和翻譯批評學。他認為翻譯批評與翻譯批評學最大的差異在于研究對象的不同。前者以譯文文本為研究對象,后者則以翻譯批評為對象,即翻譯批評學是對翻譯批評的批評,帶有一種“元批評(metacriticism)性質”。翻譯批評主要是對譯作的評價,而翻譯批評學是對該評價活動的批評,本質上是對譯作更高一級的評價。當然,好的翻譯理論指導下的翻譯實踐,會兼顧翻譯的質量和價值,但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如《紅樓夢》的翻譯,楊憲益夫婦以傳達中國傳統文化所采用的“異化”策略的譯本與霍克斯(David Hawkes)方便西方讀者接受閱讀采用的“歸化”策略的譯本,對原作同一詞(如“怡紅院”,楊譯Happy Red Court ,霍譯Green Delights)的翻譯差別很大。針對于這種情況,僅以某一翻譯理論為翻譯批評的標準就無能為力。呂俊教授雖然沒有在《翻譯批評學引論》一書中明確指出評價理論是翻譯批評的標準,但在《對翻譯批評標準的價值學思考》一文中寫道:“翻譯批評的標準不應從翻譯理論中去推導,不是依據某種翻譯理論為理論基礎,而是應以價值學中的評價理論為依據。”那么,我們可以斷定,翻譯批評的標準問題可以在價值評價理論中挖掘。
以價值評價理論為基礎的翻譯批評的標準
價值是主體與客體之間滿足某種需要的一種關系,那么價值就是多樣性的,不同的主體需求就會產生不同的客體價值,這與翻譯批評所宣揚的忌諱“唯一論”不謀而合。評價即評價主體揭示評價客體的價值的過程,“根據評價者所把握的價值主體的需要為尺度衡量價值客體的意義”。那么,在評價體系中,評價主體的需要就成為重要的因素,但這并不影響評價體系的客觀性。根據阮青在《價值哲學》中的分析,“主體的需要和利益、客體的屬性和規律這兩個方面都是客觀的,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因此,評價理論具有客觀性。
在《對翻譯批評標準的價值學思考》一文中,呂俊教授將翻譯活動的整個過程分為三次評價活動:第一次是原初評價,即作者創造文本時所作的價值評價;第二次是讀者/譯者對原作品的價值評價;第三次價值評價即傳統意義的翻譯批評。筆者在此基礎上,將翻譯活動所進行的價值嵌入及傳遞變化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作者在創作文本時,將自己對外部世界或自己內心世界的感受看法以文字的形式描寫表達出來。在這個過程中,作者所持有的價值便內嵌在文本中,“價值是以勢能的形式包含在文學結構之中”(韋勒克1989:156)創造出一個有價值的文本世界,這是價值植入的階段;第二階段,讀者/譯者在解讀原文本時,判斷或是發現了原作者賦予原作的價值。譯者所要做的是在目的語中找尋最合適的語碼,恰當的翻譯策略,最佳的語境效果,最符合文本所要傳達的價值的關聯意義,給出譯本。譯本與原文本在價值上是統一的,在意義上應該具有一致的最佳關聯性。當然,有些作品的價值不是單一存在的,而且越是不朽的為世人所傳閱的作品,其價值就越豐富,如中國的經典著作《論語》。那么根據不同的主體需求,文本便呈現出不同的價值,具體原文本在何種情況何種背景呈現何種價值,需要對主體的需求有明確的認識,這將涉及到人類學的問題,筆者在此無意展開詳述;第三階段,也是真正意義上的翻譯批評階段,翻譯批評的主體(讀者、譯者或專家)對批評的客體譯本的價值評價過程。雖然上文談到文本價值的多樣性,但不表示凡事具有價值的譯本都是好的譯本,翻譯批評既然作為一種評價活動,又具有監督指導功能,那么評價的標準就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定位。
呂俊教授在上述同一文中,將評價標準分為“最高評價標準”和“底限評價標準”。前者以“合規律與合目的性的高度統一”為準繩,后者以尊重他者,“不傷害彼此感情”為底線。但翻譯批評具有較高的實踐性,僅僅提出概括性和提綱式的標準是遠遠不夠的。筆者在此基礎上,將價值在譯作中的具體功能按重要性分為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構成了翻譯批評的標準體系。以文本最外顯的價值或與原作者創作文本時最可能賦予文本的價值作為第一位價值。該價值是譯者在翻譯實踐中所必須要向目的語接受者傳達的,一切交流或交際活動均以尊重他者為前提,以交流為宗旨的翻譯活動亦不例外,因此將該層次的價值定位為第一位的價值;以較為符合、順應或滿足目的語接受者的文化的價值為第二位價值。“價值表現的是客體的屬性與滿足主體需要的效用關系”(阮青,82),而主體的需要(即譯者)又以社會國家的需要為中心,因此將該層次價值置于第二位的價值;以滿足不同主體需要的價值為第三位價值,這一層次價值的特點是多樣性和多角度。每個層次的價值都可能呈現多個譯本,在評析具有相同層級價值的譯本時,應該考慮審美層面的優劣對比。簡而言之,在進行翻譯批評時,首先應分析原作所呈現的最可能的潛在價值,并依據上述評價體系確定文本所蘊含價值的類型,之后針對不同的譯本所呈現的價值,與原文本的價值進行對比批評。下面以《紅樓夢》的兩個英譯本為例,譯者分別是楊憲益、戴乃迭和霍克斯、閔福德(David Hawkes &John Minford),以下簡稱楊譯和霍譯。
(1)巧媳婦做不出沒米的粥來。(第二十四回)
楊譯: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cook a meal without rice.
霍譯: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make bread without flour.
兩譯本的差異主要在于“米”和“粥”的意象選擇上。由于中西方的飲食差異,中國的典型食材——“米”,被霍克斯置換為西方做面包的必需品“面粉”。對于《紅樓夢》這部極富中國傳統文化價值的宏大文學作品,楊譯尊重了原作者和原作品,保留并傳達了原作獨特的顯性的文化價值,即遵從了第一位的價值,霍譯雖然順應了目的語接受者的文化習俗,將原文的中國思維意識轉換成西方的意向,但卻違背了評價體系的第一位價值。
這樣的對比在楊憲益和霍克斯的譯本中隨處可見,學界對兩人的翻譯褒貶不一,但有一個確定無疑的宗旨是,交流以尊重他者為前提,只有實現交流雙方的地位平等,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交流?;糇g在目的語讀者的眼中可能確實比楊憲益夫婦的譯本有更高的可讀性,但卻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交流。讀完了中國的《紅樓夢》,西方讀者依然對“宗祠”、“門神”和“壓歲錢”等中國特有的文化詞渾然不知。那么,這就表現出本文提出的價值評價體系的三層評價標準的重要性和指導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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