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楊希)教育部2月19日印發了《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思想政治建設、深化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強化培養培訓、完善考核機制、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等6個方面,對進一步加強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進行了科學規劃和系統設計,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指出,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按照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選好配強校級領導干部。黨委書記和校長要有先進的辦學理念,能夠駕馭全局,善于抓班子帶隊伍。黨委書記還應有豐富的黨務工作經驗,熟悉黨的干部人事人才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校長還應有較強的行政管理能力、寬廣的學術視野和國際視野。列入中央管理的黨委書記和校長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8歲;其他領導干部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領導班子要形成年齡、經歷、專長、性格互補的合理結構。換屆時年齡超過58歲的黨政副職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再進入新一屆領導班子。年滿60歲的領導班子成員要及時退出領導崗位,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延長。同時要重視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女干部和45歲以下年輕干部。

《意見》明確,對領導班子的考核,要以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實績、黨風廉政建設為重點。對領導干部的考核,要以崗位要求為依據,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的基礎上,加強對德才表現以及管理精力投入、工作作風的考核。要完善考核測評指標體系,積極推進以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為依據的目標考核,引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學校內涵式發展。完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同時,規范平時考核制度,加強經常性考核,注重通過日常工作了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運用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換屆(任期)考察、任職考察、巡視等方式,全面準確地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并與干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收入分配等結合起來。客觀分析考核情況,正確運用考核結果,對優秀得票率較高、表現突出的領導干部予以表揚鼓勵,對連續3年年度考核優秀得票率較高的領導干部注重培養使用。領導干部績效工資水平與年度考核結果緊密掛鉤,主要領導干部績效工資由教育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