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國民族聲樂藝術不僅種類繁多,而且蘊含著深厚的民俗文化內涵,符合普通民眾的審美心理與價值追求,并且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系統審美標準與藝術評價觀念,從而為特定聲樂藝術的創新與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價值。基于此,筆者結合自己的聲樂創作與表演經驗,深入分析了當前民族聲樂藝術的審美內涵與基本標準,既是對自身前期學習經驗的一次總結;同時也能夠為將來的聲樂創作與表演提供一定的借鑒意義。【關鍵詞】民族聲樂 審美內涵 基本標準 借鑒價值

近年來伴隨著歌唱領域流行風潮、西化風潮的興起,我國各種民族聲樂藝術逐漸呈現出沒落的發展態勢,究其根源在于人們對其審美內涵沒有一個系統、全面的認識,由此導致創作出的民族聲樂作品無法發揮其應有的藝術水平和審美價值,因此,加強對中國民族聲樂藝術審美內涵、基本標準的挖掘與表現,對其創新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民族聲樂藝術的審美內涵研究

1.民族聲樂藝術的聲音美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我國普通民眾對歌唱聲音形成了“壯而不猛、凝而不野、剛而不銳、清而不擾、濁而不蔽”的審美觀念,尤其認為好的歌唱聲音應該具備“甜、脆、圓、潤、水”五大特征。比如歷史上宗教音樂的“梵音”、江南一帶的“纖婉為工”,曲調婉轉纏綿;在北方則有“單調雄遠”的聲音調式,曲調樸實,但聲音卻高亢綿長。另外,高山牧區的聲樂演唱則是聲樂高亢嘹亮,像陜北的“信天游”、青海的“花兒”、草原的“牧歌”等等,以及沿海一帶地方民歌的演唱聲音都呈現出的是“甜、脆、圓、潤、水”的聽覺美感。除此之外,新時期的諸多優美民族歌唱家也使用圓潤、悠長、婉轉、優美的聲音打動了諸多聲樂愛好者,比如民族歌唱家彭麗媛的《在希望的田野上》,聲音清新明亮、宛轉悠揚,尤其是呈現出濃厚的鄉土氣息,使聽眾猶如置身于遼闊的田野之上。

2.民族聲樂藝術的音樂美

我國民族聲樂藝術的審美內涵也就體現在其音樂語言呈現出特殊的品味,簡單的幾個音符或者是十幾個音階就能變化出各種各樣的旋律,或者是迷人,或者是神馳遐想等等。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每一個民族的聲樂作品都具有自己獨特的音樂美感。同一首聲樂作品在不同的地區,搭配不同的音樂,由此也能夠產生不同的情感表達效果。比如傳統的民間小調《繡荷包》遍布云南、四川、江蘇、山西、陜西、內蒙、黑龍江等地區,呈現出不同的曲式調性、風格特點和審美特征。

3.民族聲樂藝術的語言美

我國民族聲樂藝術的語言美體現在其詩意化的語言與富有韻味的句式結構,比如遣詞造句的排偶、對仗,表現的是整齊和諧之美;節奏頓數相對與平仄相間則呈現出的是抑揚頓挫之美;而句末同韻相協則表現出的是回旋反復之美。

4.民族聲樂藝術的現實之美

我國傳統的民族聲樂作品大都是民間歌唱藝術家,根據人們的審美愛好、思想情感、風俗習慣等等,對日常生活中的各種見聞進行改編而來的,從民族歷史的形成到各種民俗風情,從歌唱家鄉美景到贊美英雄人物,從對假惡丑的鞭笞到對真善美的追求等等,從而使具體的民族聲樂作品呈現出鮮明的現實之美。

5.民族聲樂藝術的情感之美

歌曲是傳達思想內涵、情感意蘊的重要手段。“以情帶聲、以聲傳情、聲情并茂”是我國民族聲樂藝術創作與表演的重要審美標準之一。

當前我國民族聲樂藝術的審美標準分析

正如上文所說,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我國民族聲樂藝術還形成了系統的審美標準。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字正腔圓

唐朝著名史學家杜佑在《通典·樂》中記載:“清暢舒雅,含嚼姿態,有喉牙吐納之異。”另外,唐朝崔令欽在《教坊記》中對傳統演唱技法評論到:“吐納凄婉,收斂渾淪。”也即是說,演唱過程中的“出聲、收音”要清晰、準確。一方面達到美化語言的目的,給人以酣暢、愉悅的聽覺感受;另一方面也能夠準確地傳達歌詞中所包含的語情字義。

2.聲情并茂

著名戲曲理論家任中敏在《唐聲詩》中說:“歌者不可輕于啟喉,必須自己真情自發,而后再有聲詞之吐,能先觸發自己之真情者,自能宣達聲與詞中之歌情, 以度于聽眾。”也即是說,歌曲是傳達思想內涵、情感意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以情帶聲、以聲傳情、聲情并茂”逐漸發展成為我國民族聲樂藝術創作與表演的重要審美標準之一。

3.中正平和

中正平和是我國傳統儒家“中庸”思想的一種鮮明寫照,要求聲樂作品應當以“和”為準則,“樂,和而已”,也即是要求音樂審美中的情感態度和藝術表現應該是中正平和的,是有一定的適度與節制的,從而達到“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審美效果。具體來說,在“中正平和”思想指導下的作品要能夠實現“允執其中、統一和諧、含而不露”的藝術特征。

民族聲樂藝術審美內涵與基本標準的現代啟示

通過對民族聲樂藝術的研究可以發現,它不僅包含著諸多層面的審美內涵,而且還形成了固定的審美標準,因此,我們在現代民族聲樂創作、學習與表演過程中一定要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所創作的民族聲樂作品一定要結合普通民眾或者是某一群體民眾的切實生活,體現出傳統聲樂藝術貼近生活的藝術特征;其次,我們要注重民族聲樂作品鮮明的地域特色,加強對地方曲式旋律、方言土語、音樂題材的使用;第三,所創作的民族聲樂作品一定要飽含情感,包括歌詞內容、音樂旋律等等,能夠打動聽眾。最后,我們在演唱特定民族聲樂作品的時候,還必須要注重對該作品“二度創作”的技法應用,從而展現其應有的思想內涵與情感意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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