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樓盤,如配有學位,房價將會成倍增長。正因如此,多名地產商人找到掌握學位分配職權的天河區教育局原局長李偉明“幫忙”,并送數百萬元“黑金”。近日,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天河區教育局原局長、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天河區文化局原局長李偉明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據統計,他受賄高達1200余萬元,其中過半金額是通過“暗箱操作”學位配套等方式獲取。其弟弟李偉民因助其受賄265萬余元,一審被以受賄罪判刑8年。據悉,該案是廣州紀律檢察部門近年來查辦的教育部門受賄金額最高的案件。

東窗事發

擅自將文化館免費出租牟利遭舉報

李偉明1963年生于廣東省羅定市,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是廣州市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曾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天河區文化局局長,住天河區龍口中路11號帝景苑。

李偉明的案發十分偶然,屬于內部人士實名檢舉揭發導致。據介紹,2010年亞運會期間,李偉明時任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跟他長期保持密切關系的商人黃光平看中了該局下屬事業單位天河區文化館,請托李偉明將該館提供給其經營字畫。

由于李偉明之前曾多次收受黃光平的賄賂,經黃多次請求后,李答應黃的請求。不久,黃光平以廣州市水墨灘展覽策劃有限公司的名義起草了一份《合作協議書》交給李偉明,該份協議書規定,黃只需負責出資裝修租用的場館,即享有10年免費使用場館的權利,其他的一切費用均由天河區文化館承擔。李偉明將黃光平擬好的協議書交給天河區文化館館長陳某,讓陳在該協議書的基礎上,以文化館的名義起草一份正式的《合作協議書》。

陳某按李偉明的指示擬好《合作協議書》后,呈報給分管文化館的副局長范某軒審核。范某軒在審核的過程中提出了反對意見,不同意簽名審核,并建議將該協議書呈給分管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副區長林某審批。后李偉明等人向林某匯報該事項。林某聽完匯報后,要求李偉明呈報正式的請示報告,并附上《合作協議書》,同時還向李偉明指出天河區文化館的裝修費用沒有必要讓私人老板出錢,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請解決。

之后,李偉明讓陳某刪除了賠償條款,并將合同期限由10年縮短為5年。2011年1月6日,陳某將修改后的《合作協議書》呈報范某軒審核,范審閱后,仍不同意簽字,并向李偉明提出將修改后的《合作協議書》呈報分管領導林玲審批。李偉明拒絕了范某軒的提議,并多次向范施壓。2011年1月10日,范某軒被迫在審批表上簽名。此后,李偉明無視區分管領導林玲的指示,未將修改后的《合作協議書》呈報給林審批,擅自決定將文化館免費出租給黃光平成立的廣州市水墨灘展覽策劃有限公司使用5年。按照該合同約定將導致公共財產損失480.96萬元,實際造成公共財產損失144.288萬元。

據介紹,李偉明這種行為被內部人士舉報到了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并附上了相關詳細證據,直指其濫用職權,從中大搞“權錢交易”。廣州市紀委將李偉明雙規以后,他交代了在教育局當局長時的大量貪腐事實。

以權換房

多名地產商“進貢”700多萬

李偉明的“斂金”之路始于10多年前。2002年,僑×集團有限公司因其開發的廣州市××新城小區教育配套問題找到時任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李偉明,在李偉明的幫助下,該小區的教育配套問題得以解決。2003年1月,李偉明收受了該公司原地產執行總裁唐某某所送的一套價值296.1094萬元的房屋。而據唐某某稱,自己是“被迫”將集團獎勵給自己的房子送給了李偉明,原因就是李幫助集團將廣州市47中的初中部放在××新城。據繼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黃啟林證實,其2003年6月到任后,廣州市第47中匯景實驗學校的選址、布局和建設都已完成。該校并非47中附屬學校,但被冠名為47中,××新城的樓盤銷售業績可大幅得到提高。

2006年,李偉明認為復式房過于張揚,以300萬元、高爾夫會籍一張以及凱美瑞汽車一輛的價格,將此房屋過戶賣給陳正理。

2002年,廣州市創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解決其開發的天譽花園小區的教育配套問題找到時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李偉明。2002年8月,李偉明收受了廣州市創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套價值90.2916萬元的房產。

李偉明的另一“金主”,是商人黃某某。在任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期間,李偉明為黃某某獲得天河區多個學校的建筑、維修工程提供幫助,于2002年11月收受黃某某所送的位于廣州市天河區龍口中路的房屋一套及車位一個,價值共計人民幣139.0688萬元。并于2002年在澳門收受黃某某港幣10萬元。李偉明于2009年以借錢為名向黃某某索取人民幣150萬元,并讓弟弟李偉民接收款項。綜上,李偉明共收受黃某某財物折值共計人民幣289.0688萬元,港幣10萬元。此外,李偉明在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期間,為廣州偉騰集團用位于員村程介村地段的一塊商住用地置換天河區教育局一塊位于石牌西路段的教育預留用地提供幫助,于2002年底收受該集團董事長張偉平80萬元。紀檢監察機關還查明,商人黃光平為李偉明支付的在廣東省東莞市嫖娼、住宿等費用共計10萬元。相關知情人士介紹,李偉明貪圖美色,十分喜歡嫖娼和桑拿,經常在桑拿場所談論工作,更是幾十次的奔赴東莞嫖娼,嫖資均讓老板買單。

貪得無厭

三十“條子生”賺了兩百萬

據介紹,從2001年至案發,李偉明先后解決了商人陳正理約30個朋友、親戚的子女讀書問題。天河區教育局原副局長王芹證實天河區存在有違規入學的“條子生”的情況,李偉明曾讓其辦過幾個“條子生”,但姓名記不清。

梅州市中院查明,從2001年至案發,李偉明先后解決了陳正理多個朋友、親戚的子女讀書問題,于2004年7月收受陳正理一輛價值25.98萬元的小轎車。

為掩蓋受賄犯罪事實,李偉明讓陳正理將車過戶到其弟李偉民名下。2010年4月,李偉明以“借款”為名向陳正理索取200萬元。李偉民從陳正理的弟弟陳某莊處接收了200萬元。李偉明共收受陳正理財物折價共225.98萬元,李偉民幫助李偉明收受他人財物共225.98萬元。

法庭庭審

檢舉副局長受賄不算立功表現

法院查明,李偉明于2011年11月向廣東省檢察院舉報稱,時任廣州市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李排輝分管天河區文化市場,多次出面為楊某彬申請廣州凱某會娛樂有限公司《娛樂經營許可證》打招呼,李偉明認為其中涉及貪腐。2012年2月,李排輝到天河區檢察院投案自首,交代其在擔任上職期間兩次收取楊某彬共9萬元。

但李偉明的舉報并未被一審法院認定為立功。梅州市中院認為,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時沒有指明具體犯罪事實的,提供的線索或協助行為對于其他案件的偵破或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實際作用的,不能認定為立功。李偉明舉報李排輝沒有說明具體犯罪事實,后李排輝主動投案,李偉明的行為不能認定為立功。(據廣州日報、南方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