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當前我國公共部門績效考核工作上存在以上諸多問題和不足,必須引起重視并加以解決。首先需要制定科學有效的考核標準。要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指導的原則。根據受考對象的不同,分類命題,盡可能減少考評誤差。但分類也不能過細,過細又可能出現“各自為戰”的局面。對于同一類別考核對象之間的考核,既要堅持相同標準嚴格執行,也要提倡被考核對象結合自身實際搞好“自選動作”。譬如,對各級政府的考核重點要放在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上,其中對地域發展的不平衡性要予以特別關注,如在經濟指標上,相對落后地區可將GDP作為主要指標,相對發達地區就要以單位GDP能耗降低率、資金有效使用率、推動就業率等作為主要考核依據,在社會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設置依然如此,區別對待。對同級政府各部門的考核,也要按照政府綜合部門、經濟部門、黨群部門等分成大類,制定相應的考核指標,保證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以充分發揮考核工作的積極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