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城鎮社區居家養老的可行性分析
作者:西安文理學院商學院 陜西西安 賀志武
發布時間:2013-11-08 15:42:33
【摘 要】我國“未富先老”的國情對我國老年人的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新形勢下,社區居家養老方式必然要替代傳統的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但社區居家養老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資金有限,來源渠道單一;服務人員不足,專業化水平不高;老年人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意愿不足等。針對社區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文章提出了可行性建議及措施。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 社區居家養老 可行性
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城鎮居民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提出新的挑戰
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是目前我國老年人養老的主要方式。隨著社會發展,競爭越來越激烈,傳統“養兒防老”的方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嚴重的老齡化形勢,家庭養老的作用不斷在減弱。一方面,現代社會家庭規模逐漸在小型化,家庭結構以“四二一”為主的情況越來越多,年輕人養老壓力也越來越大;另一方面,激烈的社會競爭導致年輕人工作壓力大而且工作比較繁忙,所以照顧父母的時間很少。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家庭養老必然要向社會養老轉化。
社會機構養老是由社會機構提供的養老方式。但目前許多機構養老所提供的服務和設施不能滿足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務和設施數量有限。最主要的是機構養老不能滿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機構養老使老年人離開家人的照顧,心理上易產生一種被家人和社會冷落的孤獨感,經常在養老機構看到同伴們死去,心理上會產生恐懼和精神壓力[1]。另外,機構養老存在缺乏規范,無序競爭,城鄉不均,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等問題,硬件規模和設施,軟件管理和服務等方面也都存在不能滿足社會需求的情況[2]。
我國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社區居家養老現狀分析
社區居家養老是介于家庭養老和社會機構養老之間的一種運用社區資源開展的一種養老方式。然而由于受到我國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影響以及地方政府財政支持等因素的影響,在發展社區居家養老過程中面臨著諸多問題。
1.資金有限,來源渠道單一
目前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地區的經費主要是由民政局和當地居委會即政府提供以及老年人自身和社會捐贈三方面構成。對于個別有困難的老年人,需要提出申請,居委會認定后,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但是這種資金的支付是有限的。隨著社區居家養老規模的日益擴大、 服務對象增多、社區基礎設施費用的增加以及管理費用和物價上漲, 資金不足、來源渠道單一等問題逐漸顯現出來。特別是對于一些特別困難的孤寡老人,在提供他們自己的養老費時往往捉襟見肘,無力支付。以秦皇島市海港區燕山大街街道辦事處為例, 其轄區空巢老人很多,其中 60 歲以上的有 1688 人, 需要居家養老服務的不少, 但由于經濟條件所限, 目前僅有3位老人請了養護員[3]。
2.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不足,專業服務水平層次較低
社區居家養老是介于機構養老和家庭養老之間的一種養老方式。由于受目前我國傳統家庭養老思想觀念的影響,老年人養老主要還是考慮家庭養老方式,而目前的社區居家養老方式在各個地方還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地方政府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方式給予的支持力度是有限的。由于工資待遇比較低,社區服務人員很難招到,很少有人愿意從事這種工作,即使從事這種工作,在工作中積極性也不高。一些下崗工人成為護理人員之后,因為報酬低,工作累,社會地位低,他們中大多數不愿意繼續留在該領域內工作[4]。
另外,在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人員中,具有相關專業且訓練有素的人員很少。我們目前社區服務人員的現狀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多數都不具備相關護理、心理專業知識,有些工作人員甚至就是一些初、高中畢業的中年婦女,服務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辦事效率也比較低下,至于專業化的相關知識,如心理咨詢、倫理學等知識幾乎都不具備。
3.老年人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積極性不高
一方面,社區服務人員由于專業化水平不高,在護理技術和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識欠缺,不能及時、較好地解決老年人的需求,因此老年人在為他們應該享受到的服務付費后沒有得到應有的服務,這樣老年人在參與居家養老方面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社區管理人員缺乏熱情,辦事效率不高。主要表現在社區服務人員與老年人互動性不強,導致老年人有問題不向機構反映,甚至遇到困難也不愿向機構求助。這反映了老年人對管理人員缺乏信心,甚至不愿相信他們會真正給予幫助[5]。再次,社區居家養老為老年人提供的基礎娛樂設施和活動中心往往過于簡陋和殘缺不全,沒有像樣的老年活動中心為老年人提供休閑娛樂。老年人認為這樣的設施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還不如在家養老,不用付費。
發展社區居家養老的可行性建議
1.居家養老在資金來源上應該由個人、社區和國家付費及社會捐贈構成
中國這種“未富先老”的國情,使得政府無法對老年人的養老完全通過以福利的形式向人們提供。因此,鑒于這種情況,政府必須要出面借助市場、社會、家庭、志愿者、民營機構、社區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參與來解決這種困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居家養老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提供的服務也應該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在付費方式上應該由個人、社區、國家共同承擔,這種服務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因此,居家養老的資金來源渠道必然是多方面、多層次的,而非由政府或者個人單方面提供。
2.加強社區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廣泛吸收社會各界志愿人士參與其中
由政府出資,居委會組織社區服務人員利用閑暇時間進行崗位培訓,只有拿到上崗證的人員才有資格從事社區居家服務工作。在培訓內容方面可根據老年人需求來進行,例如:專業化的醫療護理知識、基本的醫學知識、心理咨詢及老年人關懷等。并且這種培訓必須經常進行,利用社區衛生所或衛生院便利條件,或者也可聘請相關志愿人士來給社區服務人員進行知識講座。這樣逐漸形成一支在老年人護理方面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隊伍,極大地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在費用及隊伍穩定方面,一方面通過政府出資,不斷增加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使他們安心、踏實地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另一方面加強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他們愛崗敬業的意識,提高服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在人員數量方面,可積極吸納社會各界志愿人士參與到老齡化事業當中,使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形成“專志”結合,共同為老年人服務。
3.加大宣傳社區居家養老的優越性、便利性,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區居家養老
要積極在社區進行大力宣傳,讓老年人以及家庭成員充分認識到這種養老方式的必要性,而且這種方式可以解決家庭養老所不能解決的問題。據在天津市南開區老年生活保障調查顯示,在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在社區提供的初級醫療保健,包括健康咨詢和社區就近醫療方面,在豐富和調節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在為老年人提供家庭調解和法律保障方面,社區服務都起到了重要作用[6]。
另一方面可通過加強對社區服務人員的管理,以社區服務人員提供良好服務的實際行動作為對外宣傳內容。如果服務人員態度較好、服務熱情、處理事情效率高,在服務過程中積極主動與老年人及其家人進行互動,詳細了解他們遇到的問題,細心、熱心、耐心地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就會讓老年人相信社區服務人員能夠真正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參考文獻:
[1]郭競成.居家養老模式的國際比較與借鑒[J].社會保障研究,2010,1:30-31.
[2]楊宜勇,楊亞哲.從人口結構變化看我國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發展[J].經濟研究參考,2011,58(總第2402期):23.
[3]王剛義,趙晶磊.居家養老的困境與出路——探索一種適合中國國情的養老模式[J].創新,2008,3:87.
[4]吳蓓,徐勤.城市社區長期照料體系的現狀與問題——以上海為例[J].人口研究,2007,5(第31卷第3期):65.
[5]包青年,趙海林.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下的社區居家養老——以 S 社區為例的個案研究[J].學理論,2011,2:89.
[6]穆光宗,姚遠.探索中國特色的綜合解決老齡問題的未來之路——“全國家庭養老與社會化養老服務研討會”紀要[C].人口與經濟,1999,2(總第113期):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