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縣、區以下幼兒園師資緊缺問題,吸引優秀青年從事幼兒教育工作,推動陜西學前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日前,陜西省決定從2013年起開展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首屆計劃招收400名(本科200名,???00名),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后,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和教育協議規定就業。

2013年招收400名學前教育免費生 提前批次錄取

日前印發的《陜西省學前教育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實施辦法》規定,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在陜西省范圍內招生,從2013年起,在陜西學前師范學院開展試點工作。2013年計劃招收400名,其中本科200名,???00名;2014年計劃招收600名,其中本科400名,???00名; 2015計劃招收本科專業800名。所培養的學生全部在縣、區以下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2015年以后,省教育廳會同省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各市(區)的實際需求及省上財政狀況等,研究確定培養規模,將次年招生專業、招生層次、招生計劃下達試點師范院校。

據悉,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安排。

辦法規定,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志愿填報安排在提前批次內分別單獨設置本、專科志愿,實行梯度志愿模式。報考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的考生資格需符合省招辦當年發布的有關規定精神,并且個人要有長期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的意向。

學前教育免費生要到基層從教10年以上 違約需退還費用

據了解,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錄取后,要與培養院校和生源所在市(區)的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學前教育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以下簡稱“教育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畢業后需在縣、區以下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10年以上。不簽訂協議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后經考察不適合從事幼兒教育的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入學一年可按規定程序調整到非師范專業。對弄虛作假和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按違約處理。

辦法規定,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后,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達就業方案,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和教育協議規定就業。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畢業生不履行教育協議的視為違約,跨省就業的按違約處理。

此外,辦法還對休學與協議終止、協議解除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來源:高校學生工作處(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學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