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安特生在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里發現了彩陶,否定了當時“中國無石器時代”的說法,他和他的助手在當時的甘肅地區又找到了大批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的遺址,提出“仰韶文化西來說”的觀點。文章力求通過梳理中國學術界在不同時期對安特生及其研究的不同評價,結合目前中國新石器時期彩陶研究現狀,分析目前美術史研究領域新石器時代彩陶部分所受安特生的影響。

[關鍵詞] 安特生 彩陶 文化西來說

基金項目:本文為陜西省教育廳項目“仰韶文化彩陶蛙紋、鳥紋研究”研究成果(項目編號:08JK110)。

安特生發現彩陶

1921年4月,瑞典人安特生在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的灰土中發現了彩陶片及石器,撰《中國遠古之文化》一文,肯定了中國石器時代的存在。1920年《中國新石器類型的石器》一文,是所知安氏最早的一篇考古學論文。[1]他發現“河南與亞諾石器相比較,有其相似之點,既多且切,實令吾人不能不起出于一源之感想。”[2]他曾征求過當時大英博物館的中國陶瓷專家郝博森和德國考古學家、安諾遺址的發掘者施密特的意見。郝博森的觀點和安特生的猜想一致。 [3]

于是,安特生選擇去新疆至河南的通道甘肅地區考察。根據安特生發表于1925年的《甘肅考古記》“此次甘肅考古為期兩年(1923-1924),足跡所涉,幾及甘省大半”[4]。此次考察讓安特生確定了自己的猜想,“謂中國人民乃遷自中國土爾基斯坦,(即新疆)此即為中國文化之發源地。但受西方民族之影響。[5]”在這種結論下,處于中西交通要道上的甘肅地區,必然有早于處于中原的河南地區的彩陶文化類型,當他發現沒有彩繪的齊家文化類型陶器時,便認為它早于仰韶期,把他在甘肅考察中所見到的六種彩陶類型順序定為“齊家期、仰韶期、馬廠期、辛店期、寺洼期、沙井期。”[6]并把半山期的彩陶歸為葬地用器。

中國彩陶研究的權威

根據尹達于1955年發表的《論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分期問題——關于安特生中國新石器時代分期理論的分析》中“我國部分的歷史學者以為安特生是中國新石器時代考古‘權威’,因之信而不疑”[7]。

我們采用安特生由這研究而編成的甘肅仰韶文化年代表作為討論的出發點。[8]雖然1931年春,梁思永已經發現后岡遺址中“上層所包含的是白陶文化的遺物,中層所包含的是黑陶文化的遺物,下層所包含的是彩陶文化的遺物”[9]。梁思永還是在安特生所列年代表的基礎上出發,足見他對安特生的信任。

吳金鼎在1938年出版的博士論文《中國史前陶器》中,已經正確分析出不招寨屬于龍山文化遺存,也認識到仰韶村遺址可能分屬兩個時期,但卻只是把它看成同一文化的延續,沒能突破安特生的窠臼。這其中很大的原因也是因為對安特生的信任。[10]這些足以說明,在20世紀的20-30年代中國學術界,安特生基本處于中國彩陶研究的權威位置。

中國學術界對安特生所持觀點的質疑

1927年西陰村發掘后,李濟在研究報告中對仰韶文化的流向發表過與安特生不同的意見。[11]尹達寫于1937年發表于1947年3月《田野考古報告》第二冊的《龍山文化與仰韶文化之分析》一文,也對安特生的分期說有所懷疑。

20世紀40年代,考古資料已經明顯能夠證實安特生在分期上的錯誤。1945年5月,夏鼐在甘肅寧定縣半山區洋洼灣發現了兩座齊家墓葬,第一次準確無誤地證明了安特生把齊家文化當成仰韶文化第一期的錯誤。[12]1947年裴文中調查甘肅史前遺跡,他認為就地層及所采陶器之觀察,皆不能證明齊家坪遺物代表彩陶文化系統中最早的一期。[13]1948年荊三林又在《大中華》發表《安特生彩陶分布說之矛盾》一文。

隨著考古工作的開展, 20世紀40年代安特生的權威地位已經動搖。他自己在1943年出版的《史前中國之研究》一書中,也寫道:“當我們歐洲人在不知輕重和缺乏正確觀點的優越感的偏見影響下,談到什么把一種優秀文化帶給中國統治民族的時候,那不僅沒有根據,而且也是丟臉的。”[14]

對于安特生的“住地”和“葬地”說,安志敏于1956年發表《甘肅遠古文化及其有關的幾個問題》,提出半山、馬廠代表著不同的時期,安特生“住地”和“墓地”的分法是缺乏根據的。[15]1962年,楊建芳又發表《略論仰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的社會分期》,否定了“住地”與“墓地”陶器不同的說法。[16]1963年在蘭州青崗岔遺址發現了半山的房子、窯址、窖穴等遺跡,徹底糾正了半山無住地之說。

1965年,蘇秉琦先生通過研究仰韶文化彩陶花紋的變化指出:“仰韶文化遺存在甘肅境內的移動方向是自東部到中部。”[17]1978年,嚴文明就甘、青地區彩陶的源流,不同時段的花紋特征及風格流變等作了細致的梳理和深入討論,初步歸納出,中國西部地區新石器時代的彩陶是從東向西不斷擴散的,年代學的檢測結果亦證實“西漸說”是可信的。[18]

“文化西來說”批判之矛頭所向

隨著裴李崗、磁山等早于仰韶文化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的發現,安特生的“仰韶文化西來說”及其他不符合事實的觀點被推翻。1948年賈蘭坡在世界日報撰稿《彩陶文化東來西向,甘肅考古獲得結論》[19];尹達發表于1955年的《論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分期問題——關于安特生中國新石器時代分期理論的分析》也明確把矛頭指向“文化西來說”[20]。1959年10月出版《梁思永考古論文集》,在《小屯龍山與仰韶》一文的后面,專門增加了編者后記“我們知道這表是建立在安特生的那一張表的基礎上。安氏的表是憑著主觀的唯心主義的觀點制造出來的”[21]。安志敏在發表于1972年的《略論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年代問題》中有“仰韶文化的發現,宣告了為殖民主義服務的‘中國無石器時代’謬說的破產,一些別有用心的外國資產階級反動學者又轉而推遲仰韶文化的年代,妄圖為反動的‘中國文化西來說’尋找新的理論依據[22]”。

不難看出,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安特生的觀點成為眾矢之的。加上其中摻雜了意識形態的問題,安特生一度成為矛頭所向。1977年半坡博物館編《中國原始社會》,前言部分就有“如瑞典人安特生在20世紀20年代仰韶文化發現之初,就主觀虛構了‘中國文化西來說’的謬論,為我國原始社會史的研究造成了很大混亂”[23]。一直持續到80年代安特生還被很多人所排斥。

塵埃落定后的重新評價

隨著中國考古學的發展,與仰韶彩陶相關的很多問題有了基本清晰的脈絡,同時意識形態的問題在中國學術界也相對放松,對安特生開始傾向于重新給予評價。陳星燦在1991年撰寫的博士論文《中國史前考古學史研究1985-1949》中,肯定了安特生“對仰韶文化性質的判定推翻了中國無石器時代的假說,具有重要的意義”[24]。對安特生所提出的“仰韶文化西來說”他認為“這與其說是安特生和阿恩的錯誤,還不如說是那個時代的錯誤”[25]。

2007年2月2日安特生博士紀念館在甘肅天水成立,2月7日《天水日報》公開報道,對安特生的評價是: “1921年底,他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發掘了我國史前彩陶,否定了當時國外‘中國無石器時代’之說。這些陶器的發現,把中國歷史推前了千余年。受時代局限,安特生在學術上也曾出現過失誤,并多年受到非議,成為一個有爭議的人物。當今考古學家嚴文明說:‘對安特生在中國從事的考古工作,應該進行實事求是的全面分析,給予應有的評價。’[26]”不論是學術界還是通俗的報刊都開始站在歷史的角度給予安特生以公允的評價。

驚弓之鳥——安特生對目前中國彩陶研究的影響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學術界已經普遍認識到安特生對中國彩陶的研究是受到歷史局限的。然而在彩陶研究中,仍然還存在很多顧忌。尤其是跟美術史相關的彩陶紋飾研究,在涉及到不同文化時,總是顯得謹小慎微。

以我國彩陶紋飾中常見的蛙紋為例,湯惠生在《青海史前彩陶紋飾的文化解讀》一文中,就馬家窯文化彩陶中的蛙紋在世界范圍內找取資料。“在法國南部三兄弟洞穴發現的鐫刻在動物骨頭上的圖案中,便出現了蛙形人。在法國南部凡泰爾也發現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刻在骨頭上的蛙形人形象。”[27]該文中提到的不論是寫實的蛙紋還是蛙形人紋飾在中國的彩陶紋飾中都是具有代表性的紋飾,對這兩種紋飾進行探討的文章有很多,在內涵上有過不同的觀點,在形式上有過不同的分類,然而從世界范圍內進行探討的文章卻是比較少見的。

自從安特生“仰韶文化西來說”被批判之后所發表的文章和出版的著作來看,很少有人把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彩陶再放到世界范圍研究,似乎確定中國彩陶文化自成獨立體系之后,即使跟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史前文化有相似之處,也很少有人去做不同文化體系之間的研究。而另一方面,我們面對彩陶紋飾,可以產生很多聯想。

新石器時代彩陶研究中這道大家都有意回避的鴻溝不能不說是安特生對目前中國彩陶研究仍然存在的影響。

參考文獻:

[1]陳星燦.中國史前考古學史研究(1895-1949年)[J].生活·讀書·新知,1997,6:87-88.

[2]劉大有,劉曉龍.安特生評傳[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2:37.

[3]安特生.中國遠古之文化[J].地質匯報(第五號),1923:25.

[4]安特生著.樂森璕譯.甘肅考古記(地質專報甲種第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六月農商部地質調查所印行,2-3頁.

[5]同[4],36頁.

[6]安特生《黃土的兒女》,轉引自劉大有 劉曉龍編著《安特生評傳》,文物出版社2008年2月,,19-20頁.

[7]尹達.論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分期問題——關于安特生中國新石器時代分期理論的分析[J].考古學報,1955,10:1-12.

[8]梁思永《小屯龍山與仰韶》,《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1935年1月,555-568頁.

[9]梁思永.后岡發掘小記[R].安陽發掘報告,4:,609-625.

[10]同[1],282頁.

[11]李濟《西陰村史前的遺存》,清華學校研究院叢書第三種,1927年.

[12]同[1],295頁.

[13]同[6],295-296頁.

[14]李水城.半山馬廠彩陶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12:5.

[15]安志敏.甘肅遠古文化及其有關的幾個問題[J].考古學報,1956,6:9-19.

[16]楊建芳.略論仰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的社會分期[J].考古學報,1962,1:49-80.

[17]蘇秉琦.關于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J].考古學報,1965,1:51-82.

[18]嚴文明.甘肅彩陶的源流[J].文物,1978,10:62-76.

[19]張朋川.中國彩陶圖譜[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10:595.

[20]尹達.論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分期問題——關于安特生中國新石器時代分期理論的分析[J].考古學報,1955,10:1-12.

[21]同[8],91-98頁.

[22]安志敏.略論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年代問題[J].考古,1972,6:35-44.

[23]陜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館編.中國原始社會[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7,2:6.

[24]同[1],116頁.

[25]同[2],132-133頁.

[26]同[2],76頁.

[27]湯惠生.青海史前彩陶紋飾的文化解讀[J].民族藝術,2002,2:14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