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關于印發《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的通知
作者:陜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2-08-31 17:25:59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
為了推動全省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 根據《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陜發〔2010〕10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雙高雙普”督導評估的意見》(陜政辦發〔2011〕5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制定了《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現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組織有關部門、有關教育單位、中小學校、職業學校、幼兒園等方面人員,認真學習《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并在各自工作中貫徹落實。
二、請各市、縣(區)嚴格按照《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組織實施“雙高雙普”工作,并認真進行自查和整改。
三、市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在省級正式評估驗收前的12個月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結果報省政府教育督導團。
四、省級過程督導在省級正式評估驗收前6個月以上時間進行,并在適當時候進行回訪督導。
五、省級回訪督導認為基本達標后,市級人民政府方可向省政府提出正式評估驗收申請。
六、經省政府審定同意后,省政府教育督導團進行評估驗收。
七、《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有效期至2015年。
陜西省“雙高雙普”評估驗收標準 (不附文印發,請登陸省教育廳門戶網站jyt.shaanxi.gov.cn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