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高校穩定的因素及高校穩定常態化機制的建立
作者: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陜西西安 朱選朝
發布時間:2012-08-29 18:09:06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摘 要】 影響高校穩定的因素有國家主權、師生切身利益、安全事件處置、新校區建設矛盾糾紛等方面。高校群體性事件的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情況復雜,處置困難,影響社會穩定和高等教育的創新發展。保持高校的持續穩定,關鍵是要建立常態化的機制并保證健康有序運行,要建立長期的教育引導機制,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網絡利用監管的聯動機制,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機制,信息的快速處理和維護穩定形勢的研制機制,維護高校穩定的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等,只有這樣才能維護高校的和諧穩定。
【關鍵詞】 高校 穩定 常態化機制
高等學校是黨和政府形象的一個窗口,聯系著千家萬戶,聯結著各行各業,連動著社會的各個方面,其和諧穩定對整個社會具有潛移默化作用和示范性效應。在一定程度上講,高校穩定,關系到教育事業的發展、人才的培養、經濟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對于保證國家穩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保持高等學校長久的和諧穩定,必須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必須在常態化機制的建立與運行上下功夫。
高等學校群體性事件的類型及誘因
依照國家相關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所劃分的突發事件類型,近年來所發生的涉及高等學校群體性事件,均為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其引發的因素主要有七個方面。
在國家主權、利益及形象問題上,學校對學生的愛國情懷教育引導不夠。對青年學生的愛國熱情引導不夠,很可能形成集聚聲援、抗議活動,這些活動往往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
在關系師生切身利益問題上,高校出臺重大政策和執行政策上有偏差。特別是在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的出臺實施時考慮不周全而引起群體性事件。這些問題一旦決策有偏差且執行不講究方式方法就可能引發涉及師生的群體性事件。
在學生安全事件處理問題上,存在處置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近幾年來,涉及到學生的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有上升趨勢。對這類事件處置不力或不及時,就可能發生家屬親友封堵校門或到政府部門聚集靜坐。
在學校建設問題上,學校與建筑商、周邊村民的矛盾糾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處置。具體來說有四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學校與建筑商在工程及賬目上有糾紛,建筑商鼓動、組織民工封堵學校;第二種情況與學校沒有關系,建筑商拖欠民工工資,而民工圍堵學校討要工資;第三種情況是村級組織及村民強行承包學校工程而聚集滋事,經常承包不到工程而封門堵路;第四種情況是學校周邊村級組織和村民無理要求學校多讓利,校園的土建、環保等都要由他們負責施工并養護,并且費用遠高于社會上通行的費用。
在招生問題上,對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及民辦高等助學機構違法違規招生,打擊不力。具體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公辦大學名義詐騙招生,私刻公辦大學公章,假借公辦大學之名搞欺騙宣傳,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并逃走;第二種情況是有的民辦教育機構與公辦大學所屬學院或單位簽訂培訓協議,而發出的通知書卻是偽造的正規普通本科生錄取通知書,導致學生上當受騙;第三種情況是有的民辦教育機構利用公辦大學閑置校舍,假言與公辦大學合作辦學而發公辦大學學歷證明招攬學生,學生明白真相后聚集上訪。
在網絡利用問題上,監管缺失,從而醞釀成一些群體性事件并擴大化。大學生上網率高,網上不良信息對大學生影響比較大。各高校對網絡的利用都做得很好,對于發布信息、宣傳學校、促進交流等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對于不良信息的刪除,學校只能限于校園網,而對于服務器不在校園的網站無能為力。
7.在應急措施問題上,對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抓得不夠。從根本上分析,不忽視預案工作,預案制訂好了不能束之高閣、應付上級,應加強學習培訓和演練,使相關人員知道自己的職能職責。
高等學校群體性事件的特點及影響
高校的群體性事件,其共同特征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高等學校歷來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階層高度關注,與普通百姓聯系更為密切。所以,高校的群體性事件如果處理不好,極有可能引發連鎖反應,造成嚴重后果。二是情況復雜,處置困難。從引發原因分析,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各人各群體利益訴求不盡相同,原因錯綜復雜。從參與人員分析,有校內人員,也有社會上一些組織或單位,特別是敵對勢力或別有用心的人員直接插手事件,煽動蠱惑,使矛盾激化,導致事件性質轉變,引發社會動蕩。還有一些對社會不滿人員借機生事,發泄不滿,進行破壞。三是封門堵路,妨礙公務。涉及到高校的群體性事件,其為達到目的采取的共有模式就是封門堵路,造成秩序混亂。就高校群體性事件的影響來說,其消極影響十分嚴重。一是影響政治穩定。政治穩定是整個社會穩定的前提,包括國家政權穩定、政治生活規范化和秩序化、各種重大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而高校群體性事件的參與者以非常極端的方式致使原有的政治秩序受到沖擊,黨政部門形象遭到破壞,阻礙了重大政策的執行,更為重要的是可能被敵對勢力利用,產生難以預料的災難性后果,從根本上破壞安定團結的局面。二是影響高等教育的創新發展。涉及到高校的群體性事件,要么封大門,要么堵教學大樓,要么沖擊行政大樓,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學校的主要精力用在應對和處置事件,改革和發展受到嚴重影響。三是影響高等教育的形象。我國高等教育改革三十多年來取得了巨大發展,可以說再造了一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規模實現了翻番。但社會上對教育質量問題頗有微詞,也沒有形成鮮明的辦學特色。而隨著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以及校園暴力事故不斷發生,社會群眾就會對高等教育的管理提出質疑,對人才培養的質量提出質疑,為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擔憂,使高校教書育人的良好形象受到影響。四是導致公眾失去理智和辨別是非的能力,降低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心理預期。從發生群體性事件的情況來看,許多不明真相的人支持參與封門堵路,還散布謠言,以致事件升級。五是影響社會大局穩定,高校的穩定事關整個社會的穩定,事關經濟社會的發展。
建立和維護高等學校穩定常態化機制
隨著高校的持續穩定,關鍵是要建立常態化的機制并著力于機制的健康有序運行,只有這樣,才可能不發生事端,即使發生事端,也能很快化解。具體來說應做到以下幾方面。
建立長期的教育引導機制。對學生要進行長期不間斷的教育和引導,讓學生必須十分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能做而做的嚴重后果等。不能說形勢比較嚴峻了,抓一陣子引導教育,形勢平和了,對學生的引導教育就放松了甚至于放任自流了。學校黨政領導和部門的負責人及學生社團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形勢政策、法律法規方面的教育,最直接的是通過案例進行教育引導。除了長期不間斷的教育引導之外,在一些重要節點、敏感時期或國際國內發生重大事件之時,要集中地分批次、分專業、分班級對學生加強教育引導,使學生將愛國熱情轉化為努力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成為祖國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自覺行為,成為自覺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的當代大學生。
建立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各高校出臺新政策,進行重大事項決策,特別是涉及教職工和學生切身利益的事項都應對影響穩定或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因素進行評估,并要提前化解影響穩定的因素,制訂可行的措施和應對預案。對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項目、政策可以不出臺或風險化解后出臺實施,從源頭上消除影響穩定的隱患。從目前高校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對征地、校區建設、合作辦學、師生參與重大集體活動、收費項目的增加和提高收費標準、教職工住宅樓建設與分配、福利待遇的調整變化,都要進行穩定風險評估。評估應有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直接向學校黨委負責。
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排查應定期進行,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應逐一登記,建臺賬,并制訂調處或整改措施,逐一落實和解決。對重大問題應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制訂切實可行解決方案,直到問題徹底得到解決。排查、調處、整改不能圖形式、走過場,重在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對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對外聯系協作存在的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應在學校層面來解決;對學生之間的小矛盾、小糾紛,重點應由院系總支書記、輔導員掌握解決。作為輔導員,要掌握每個學生的情況,要有針對性做工作,著力培養學生豁達、樂觀、積極向上的意志行為。
建立對網絡利用監管的聯動機制。公安、教育、學校、各類網站應相互了解、互通情況、實現聯動。對于網絡,應在利用中監管,在監管中利用。學校重在利用好互聯網,監管和利用好校園網。公安、教育部門既要利用監管互聯網,同時還要監管好校園網。服務器不在學校安裝的網站的不良信息,一方面學校應及時報經公安、教育部門協調予以刪除,另一方面應組織專人對不良信息予以回應,澄清事實,說明真相,發揮教育引導的優勢。對于校園網上的不良信息,一方面要進行排查,找到當事人及時解決問題,另一方面應組織專人對不良信息及時刪除并作出正面回應,澄清事實,說明真相,發揮教育引導的優勢。公安、教育部門發現網上不良信息,也應做好處置并及時通報相關高校,以便高校早發現、早安排、早對應,以防止網上的蠱惑、串聯、煽動。
建立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機制。國家和省市制訂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是很系統科學的,其中對職能分工、處置流程、分級響應、應急求援等都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即使出現小型事端,按預案也完全能夠處置。定期對預案進行學習培訓和演練,能經常提醒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不忘職責并恪守職責,而且能知道自己在處置過程中做什么工作。通過對預案的培訓演練,可以提高應急隊伍的處置能力,也保證能夠有效處置,以不致小事釀成大事。通過培訓演練,也能檢驗學校的應急預案是否合乎學校實際,從而不斷完善預案,使所制訂的預案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充分發揮作用。
建立信息的快速處理和維護穩定形勢的研制機制。對信息要多渠道獲取,通過信息員、網絡、短信詢查等多種方式最早最快掌握,經過分析調查后該上報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自己能夠解決的問題立即解決,對自己無法解決的重大問題上報上級部門共同處置。信息不能遲報、漏報、瞞報、謊報。在獲取掌握處理信息的同時,應定期對形勢進行研判。通過維護穩定形勢的研判,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歸類,進行逐一分析,并制訂出有效的辦法解決現有的實際問題。
建立與校園周邊村級組織及建設單位協商機制。高校應處理好與周邊村級組織、單位、建筑單位的關系,經常溝通協商,謀求和諧相處、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特別是對涉及高校穩定的問題,與村級組織、單位、建筑單位達成共識,簽訂責任書,以保證各自單位事業的正常發展。發生影響高校穩定的問題,不推諉扯皮,各自的主要負責人到場協商,有理有利有節地處理矛盾糾紛,防止聚集滋事及事態擴大。為了維護高校自身的穩定,高校應發揮好綜合協調作用,協調好各種利益關系,必要時請上級部門、相關單位予以幫助。
建立維護高校穩定的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應明確高校領導、工作部門、各院系的維穩職能職責,把穩定安全的目標任務落實到每一名領導、每個工作部門和院系、每個工作人員,建立起橫向引導、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做到領導重視、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落實。只有認識到位,高度重視,責任落實,這一工作就能做好,就能夠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即使出現了突發性事件也能很快得到處置。相對于職能職責能否落實,必須實行責任追究。因職能職責沒有落實而發生事端,就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及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