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擇校費”僅取消還不夠

公辦學校收取擇校費,早已是“千夫所指”備受詬病,然而家長又為什么要放棄讓孩子接受均等義務教育的機會,不惜花費高額費用去擇校?說白了,這是教育資源失衡和競爭激烈的社會現(xiàn)狀造成的。重點校意味著有好的學習環(huán)境、高的教學質(zhì)量、優(yōu)質(zhì)的教育資源。每家就一個孩子,誰愿意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取消公辦學校擇校費,顯然有助于教育公平,是件大好事。但要將好事辦好,就該徹底干凈地取消。人們痛恨擇校又樂此不疲,是因為對低質(zhì)的教育服務的不滿,對接受優(yōu)質(zhì)教育服務的強烈需求。如果不進一步加大對薄弱學校的資金、師資投入,不積極縮短學校之間尤其與“民辦學校”之間辦學條件和辦學質(zhì)量的差距,公辦學校內(nèi)部看似扯平了,其實只是轉(zhuǎn)移了矛盾,并無多大實際意義。

如果不能將教育資源均勻化、公平化的問題進行根治,“擇校費”或者變相的擇校費還是會死灰復燃。取消擇校費是教育改革中前進的一步,但對于教育主管部門來說,接下來要進一步研究的還是如何讓教育的資源“普照大地”,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重點中學女校長

挪用兩百萬擇校費給自己買房

周某從教近30年,從一名化學教師到西安市一家省級重點中學的校長。但在金錢面前,為人師表的周某沒有把持住自己,從擇校費中取款200多萬元用于個人買房。目前,她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案發(fā)時的周某還不滿50歲,是西安市一家省級重點公辦中學的校長。從教近30年,她從一名普通的化學老師做起,2009年被任命為某中學的校長。曾被評為全國教學目標十佳校長。在她的帶領下,這所學校晉升為省級重點,成為了眾多家長眼中的名校。

教學質(zhì)量提高了,學校名氣上升了,學生家長就開始找朋友、托關系,想盡辦法讓自己的孩子入學就讀。2009年底,在周某的授意下,該學校開始向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家長收取擇校費。

然而,怎么收?向誰收?收多少?誰來收?誰管理?這些全部由周某一個人說了算。這些擇校費沒有交到學校的財務部門,而是由學生家長將銀行存單寫上密碼后交到周某指定的一名教師處。沒有任何票據(jù),這些擇校費有多少,只有周某和這名教師兩個人清楚。

這筆無人監(jiān)管的擇校費成為了周某可以隨時取現(xiàn)的提款機。2011年3月至8月期間,周某多次從擇校費中取款200余萬元用于個人購買商品房。

目前,周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西安市蓮湖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來源:西安晚報

白銀市第五中學原校長

涉嫌截留私分“擇校費”被查

甘肅白銀市第五中學原校長陳仕魁任職期間,在招收高一年級學生時,私自提高“擇校費”的標準,將從110名學生處收取的70萬余元“擇校費”截留后,將其中的30余萬元與該校會計私分。近日,白銀市平川區(qū)人民檢察院對陳仕魁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

現(xiàn)年49歲的陳仕魁,從2002年開始,任職白銀市第五中學校長。2011年秋季,陳仕魁安排該校會計,將由其收取的110名學生的“擇校費”等費用截留,共計70余萬元,形成賬外資金,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手段侵吞公款。之后,陳仕魁與會計共謀,將其中30萬元兩人予以私分,剩余的40萬元形成了單位小金庫,用于學校日常支出。據(jù)悉,陳仕魁將其所得的賬外資金借給其侄子進行營利活動。

今年3月份,白銀市平川區(qū)檢察院收到匿名舉報信稱,白銀市第五中學原校長陳仕魁涉嫌貪污。隨后,平川區(qū)檢察院對陳仕魁進行調(diào)查,查實了陳仕魁任職校長期間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據(jù)悉,該案已經(jīng)偵查終結(jié),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來源: 甘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