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辦公廳日前印發《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實施辦法(試行)》,在參賽對象、組織方式、賽制規則等方面進行了大幅改革。這一舉措有望使青少年科技競賽遠離“拼爹”質疑,真正回歸到培養青少年科技創新后備人才的初衷上來。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自1982年創辦以來,40多年間成績斐然,激發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的科學興趣,也促進了各地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的廣泛開展和科技教育水平的不斷提升。

遺憾的是,近幾年來,全國和地方的各類青少年科技競賽多次遭遇“拼爹”質疑。有的孩子的獲獎發明,與其父親的研究成果高度一致;有的培訓機構聲稱,可向青少年參賽者提供從實驗報告、查重查新到聯系名師指導的一條龍服務;一些比賽獲獎項目遠超中小學生認知水平,令人質疑其實際參賽者到底是誰,被網友調侃為“代理人戰爭”。正因為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我國已經叫停了不少中小學生競賽,并明確禁止競賽獲獎與升學掛鉤,規定競賽結果不得作為中高考加分項。

本次發布的《實施辦法》更進一步從競賽規則層面進行改革,力求讓大賽杜絕弄虛作假、他人過度參與等不良現象。因此,雖然《實施辦法》僅適用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其改革效果卻很值得大眾關注,其改革舉措也可供其他青少年賽事借鑒。

釜底抽薪,拒絕低齡段參賽者。

《實施辦法》明確,在參賽對象上,不再接受低齡段少年兒童和科技輔導員參賽,只面向15歲至24歲校內外青少年群體開展,并將參賽對象按照年齡段分為青年組(18歲至24歲)和少年組(15歲至17歲)。不再接受15歲以下參賽者這一調整,有助于確保參賽選手具備一定的自主能力和科學素養,避免低齡兒童在家長過度干預下參賽,從源頭上減少“拼爹”現象的發生。

現場考察,破除“一件作品打天下”。

科技競賽的作品不是在現場考試中完成,如何才能判斷是否為學生自主完成的呢?增加現場答辯環節,是學術界通行的基本判斷方式。《實施辦法》在評價機制上,不再對選手創新作品進行評價,而是注重現場考察和客觀評價,根據年齡組別和學科領域設計現場挑戰任務,著重考察選手知識應用、動手實踐、創新思維、批判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破除“一件作品打天下”現象,確保競賽公平公正。

一票否決,對違規問題零容忍。

大賽堅決反對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強化辦賽主體責任,對違規問題零容忍,加強異常行為管理,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他人過度參與、“移花接木”等違規問題,將一票否決,取消相關人員參賽資格,并視情況扣減相關賽事下一屆大賽推薦名額。建立青少年科技實踐活動異常行為名錄,對參賽學生、學生家長、評審專家等存在弄虛作假、違規違紀、干擾競賽等異常行為記錄在案。

青少年科技競賽對于培養國家科創事業的后備人才具有重要意義,此次改革無疑是對相關賽事的一次全面升級。只有讓競賽遠離“拼爹”質疑,打造一個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競賽環境,才能真正激發青少年的創新熱情和創造潛力,夯實科技進步的人才之基。


責任編輯: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