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科研人員在進行實驗(資料照片)。

拓面

◆支持省屬科技型企業開展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鼓勵選取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納入改革范圍

◆通過“揭榜”改革任務、開展橫向科研合作、聯合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等方式,支持中央駐陜單位進行成果轉化

放權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不再管理職務科技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門管理;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的國有資產處置,由改革單位自主決定

◆改革單位在與成果完成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并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將單位所持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全部賦予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實施轉化

加速轉化

◆推動職務科技成果限時轉化,要求利用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應用技術類科技成果2年內實施轉化,促使科技成果更加符合市場需求

◆鼓勵改革單位將專利以“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企業可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許可費

在總結前期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臺《關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打出20條政策的“組合拳”,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擴大改革范圍,豐富改革方式,為改革者在多領域、多場景下賦權。”11月12日,省科技廳創新體系與政策法規處處長馬云表示。

《若干措施》的第一條是“鞏固深化省屬單位改革”。

自2022年3月《陜西省深化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推廣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試點經驗實施方案》印發以來,陜西“三項改革”范圍已經逐步從綜合類、理工類高校擴大至省屬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部分中央單位。但是,作為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省屬國有企業的改革仍存在難點。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持續深化、用足用好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政策,促進更多科技成果及時應用到相關產業和產業鏈上;支持省屬科技型企業開展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鼓勵選取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納入改革范圍,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決策程序。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若干措施》將改革的范圍進一步拓展至省屬科技型企業,通過支持省屬科技型企業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試點、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決策程序,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激活成果轉化動能。”馬云說。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陜西科技資源豐富,聚集了眾多央企、軍工企業等單位,每年都會產出大批高質量的科技創新成果,“就地轉化”成效還有較大提升空間。《若干措施》將改革的范圍拓展到中央駐陜單位,明確推動中央駐陜單位改革拓面,提出通過“揭榜”改革任務、開展橫向科研合作、聯合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等方式,支持中央駐陜單位進行成果轉化,激發中央單位就地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熱情,提升轉化成效。

在拓展改革范圍的同時,改革的形式也不斷豐富,向“深水區”不斷邁進。

科技成果轉化可能面臨國有資產減值、流失的風險,這是導致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不敢轉”的最大顧慮。《若干措施》提出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支持改革單位建立全流程的單列管理制度。

在管理責任方面,明確了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不再管理職務科技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門管理;在處置方式方面,提出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的國有資產處置,由改革單位自主決定。“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的核心,就是將科技成果區別于傳統的國有資產,按照符合成果轉化規律的方式進行單獨管理,并且以作價入股等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形成的國有資產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進一步消除了對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馬云說。

在讓科研人員“卸下思想包袱”的同時,《若干措施》提出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探索將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全部賦予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實施轉化;鼓勵改革單位結合實際采取“賦權+現金”“賦權+約定收益”等方式,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馬云進一步解釋,在“部分賦權”的方案下,成果完成人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創辦企業,至少要經歷“三次轉讓”:第一次是學校把80%的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第二次是學校將剩余20%成果所有權通過協議約定收益再次轉讓給成果完成人,第三次是成果完成人將成果轉讓給創業企業完成出資。

“《若干措施》支持改革單位在與成果完成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并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將單位所持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全部賦予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實施轉化。同時,鼓勵改革單位結合實際采取‘賦權+現金’‘賦權+約定收益’等方式加速轉化,減少轉讓過程,讓科技工作者直接享有科技成果轉化的紅利,縮短成果轉化的鏈條。”她表示。

一些科技成果因為缺乏有效的轉化機制而長期處于閑置狀態,造成資源浪費。《若干措施》提出推動職務科技成果限時轉化,要求利用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應用技術類科技成果2年內實施轉化。馬云說:“明確的時間限制,可以促使單位和成果完成人加快轉化步伐,促使科技成果更加符合市場需求,提高成果轉化成功率。”

在創新知識產權活化運用機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改革單位盤活存量專利,根據不同應用需求制定推廣轉化清單,并通過專利轉讓、許可、質押融資等方式推動轉化運用;鼓勵改革單位將專利以“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企業可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許可費;通過“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轉化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貼。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具有長期性、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的特點。對作為吸納方的企業來說,科技成果轉化還是一個試錯過程,其中投入的人力等多種資源與產業化結果不是簡單的正向關系。投入產出的滯后性導致企業技術創新具有不確定性,所以,過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成果許可模式讓很多企業難以迅速精準判斷專利的價值,‘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可以讓企業選擇先把專利用起來,再在實踐中用市場去驗證專利價值,解決了企業‘不敢(愿)用’的問題。”馬云解釋,“‘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有利于用市場這只無形之手來為成果定價。這些措施在降低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成本和風險的同時,也形成了市場化評價科技成果價值的新機制。”

責任編輯: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