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扇學生巴掌、幼師用竹簽懲罰,不能只等家長“曝光”
作者:朱昌俊
發布時間:2024-11-13 21:20:45 來源:光明日報
又有學校、幼兒園曝出虐童事件。先是山東德州市天衢新區東城小學,有家長反映7歲半的小兒子遭受語文和數學老師體罰:“我孩子踩臟了語文老師拖的地板,就被要求脫鞋,語文老師還把鞋扔進垃圾桶。孩子光腳上課,腳冷自己撿鞋子穿上,又被數學老師拎到講臺上扇了20多巴掌,下課后還被老師拽到樓道教訓了16分53秒。”
后又有網友表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陽光歐洲城愛貝貝幼兒園教師虐童。該男子提供了監控錄像,并表示,“剛午休起床不久,其中兩位老師對部分孩子毆打、玩弄、竹簽懲罰虐童,可以看出孩子們的恐懼無助以及無奈的眼神,另一位當事老師,全程無視,冷漠麻木。”
目前,兩起事件均獲得官方通報。前一事件中,學校已根據相關規定對2名涉事教師做出辭退處理,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調查。后一事件中,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涉事教師靳某采取強制措施;金安區教育局已責令涉事幼兒園進行全面整頓,對在現場卻未勸阻的2名保教人員進行相應處理。
兩起事件中,遭受傷害的孩子年齡都很小,涉事人員所使用的手段簡直可以用極端來形容。不論出于何種理由,這樣的做法顯然都無法被接受,它與教育無關,而更像是成年人針對弱小群體的霸凌。
目前,涉事教師分別被開除、采取強制措施,也算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但是,類似的現象一再發生,發人深省。比如,身為教師,如此當眾對幼兒施暴,為何敢這般肆無忌憚?到底是偶然為之,還是長期這般“霸道”慣了?涉事學校和幼兒園,在家長做出反饋前,難道就沒有發現任何端倪?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新出臺的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嚴格聘用管理,幼兒園聘任教師等工作人員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存在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這被看作是從源頭把好幼教“入口關”的一個重要舉措,以防止一些“問題教師”混入幼教隊伍。此次涉事的幾位教師,是否在一開始就可能存在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傾向,尚待調查。但此類“惡性事件”的發生表明,強化對于教師日常行為的監督規范,遏制教師對學生施暴的可能性,有著相當的現實必要性。
在談及這個問題時,很容易被關聯到對教育懲戒權的討論。但實際上,諸如讓孩子光腳上課,拎到講臺上狂扇巴掌,以及對孩子用竹簽“伺候”,這其實與“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毫無關系,而是赤裸裸的體罰、侮辱和暴力傷害。因此,討論這個話題,首先應該避免被與教育懲戒權混為一談。
不可否認,當前的學校教育之中,教育懲戒權與體罰的邊界的確尚存模糊之處,但合理的教育懲戒和暴力傷害明顯是兩碼事。如果在這個問題上都把握不好區別與尺度,恐怕更多只能說是教師認知與能力問題。此外,學校更應該亮明態度,對于存在暴力傾向的教師行為及時加以遏制和勸導,該糾偏的糾偏,該處理的處理,并做好與家長的溝通。也即,校方在管理上就應該避免向教師釋放錯誤的信號,以放大教師施暴的僥幸心理。
在當前的現實背景下,類似的發生在校園內的教師針對學生的施暴行為,社會關注度非常高,已經不僅僅是因為關乎學生的安全,更影響社會對于包括生育等未來的預期。因此,絕不能等閑視之。要托起社會的期待,從學校到教育部門,都應該有更多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