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加強教育收費管理,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發布了陜西省2019年春季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陜西省公辦小學、初中收費項目分為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兩項,其中代收費為40元/人次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考務費。農村學校的服務性收費是指向自愿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按各設區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標準執行。城市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包括住宿費和伙食費,按各設區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堅持自愿原則,學校不得強行服務并收費。

公辦普通高中收費項目包括事業性收費、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三項。其中事業性收費為住宿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陜西對公辦普通高中學生按省級標準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農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標準免收學費。代收費包括課本費、學生健康體檢費、普通高校報名考試費三項:課本費按政府定價收取;學生健康體檢費為高一新生每生每學年25元,其他年級學生為每生每學年20元;普通高校報名考試費為每生每次110元。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堅持自愿原則,學校不得強行服務并收費。

公辦職業高中文科學費為每生每學期700元,理科學費為每生每學期900元。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民辦學校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非營利性的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各民辦學校自主確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按照公辦同類學校收費標準減免學費,高出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陜西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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