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執行約定最高收費規定、自行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興趣班、輔導班,以及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由教育部門采取約談、警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取消辦園資質。針對我市公辦幼兒園資源不足,部分民辦幼兒園收費偏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占比低的現狀,日前,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

享受政府補助民辦幼兒園以合同約定最高收費標準

按照《陜西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對享受政府財政補助(包括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和稅收、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優惠劃撥土地等),以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舉辦的民辦幼兒園,應統籌考慮政府投入,根據當地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收費標準,由幼兒園在最高標準范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抄送區縣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后執行。

嚴控民辦幼兒園收費過快增長

市和區縣價格、教育、財政等部門,將定期開展民辦幼兒園成本調研工作,對幼兒園的辦園成本、生均教育成本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每年對幼兒園的收費管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動態監測掌握全市民辦幼兒園經費收支運行情況,為政府提供民辦幼兒園收費調控決策依據。

對享受政府補助的民辦幼兒園,嚴格調控幼兒園收費的增長幅度,控制幼兒園收費調整周期,原則上不少于2年。

幼兒園收費向社會公示并定期接受檢查

加大民辦幼兒園資質監管力度,將區縣政府認定的“看護點”,納入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范疇。

民辦幼兒園在制定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時,應于當年6月底前,按照要求填報《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抄送表》,同時需提供成本變化情況及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抄送所在區縣價格、教育部門。民辦幼兒園制定調整收費標準應于每年9月新學期起執行,并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落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按照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主體、收費對象、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市級和區縣價格、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定期聯合開展全市民辦幼兒園收費檢查工作。及時查處幼兒園各種亂收費行為的群眾投訴舉報,按照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回復一起,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回應群眾社會關切。

對不執行約定最高收費規定、自行提高收費標準、自立項目收費,不履行收費抄送手續、不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興趣班、輔導班,以及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由教育部門采取約談、警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取消辦園資質;由價格部門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嚴厲打擊亂收費行為,為大西安發展營造良好學前教育收費環境。